人事科

人事科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学院科室设置、人员编制、用人计划的起草申报和人事调配工作。
二、负责学院各类人员的考核、晋级和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及培训工作。
三、负责学院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、评审、聘任的申报工作;负责学院工人的考核、技能鉴定及相关考试报名工作。
四、负责学院各类人员的工资调整、审核、审批工作。
五、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。
六、协助各系部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。
七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干部职工的退休、退职、辞职手续。
八、负责做好各类人员的吸收、录用、招聘工作;负责办理干部职工的调入、调出的相关手续。
九、负责学院干部、职工的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院的临时用工的考勤、工资核定等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学院离、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计划生育和独生子女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学院职工的劳动考勤、劳动纪律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人事工作各类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,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所需的人事工作数据。
十五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
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东段52号

电话:0335-3150008 招生电话:0335-3150012,31500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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